银川资深律师何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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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办理涉外婚姻生育审批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生育?

2019年3月21日  银川资深律师   http://www.liylhls.com/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与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不断走出国门探索外面的世界,使得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如果我国居民与外国人缔结婚姻关系这就属于涉外婚姻,那么,办理涉外婚姻生育审批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生育?

  何西玲,银川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银川鸿之恒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法务经验,执业以来,擅长出奇制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依据法律,结合事实,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从而解决问题是何西玲的追求。年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百起,担任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办理涉外婚姻生育审批的条件有哪些?

  中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及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所需要件:

  1、本人书面申请;

  2、《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或四份,双方均为初婚或再婚且无子女填两份,曾生育过子女填四份);

  3、具有法律效力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能证明夫妻双方及子女身份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内地居民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审批表复印件等;

  6、医学妊娠诊断证明:

  7、中国内地居民退回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为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户籍地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生育?

  1、中国内地居民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社区(村)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中国内地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3、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审批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

  4、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当地行政审批大厅审批。

  何西玲,银川离婚纠纷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企业和当事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