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资深律师何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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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

2023年5月9日  银川资深律师   http://www.liylhls.com/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案件结束,更不意味着无事发生,只是阶段性的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相对来说)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二、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


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犯罪后逃逸的;

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

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

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四、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保,一种是保证金保。保证人或保证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以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证金: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4、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5、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文章来源:银川资深律师
律师:何西玲[银川]
宁夏三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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