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资深律师何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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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什么意思

2022年12月9日  银川资深律师   http://www.liylhls.com/

  何西玲,银川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宁夏三略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单位与个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界观点并不一致,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否定说与肯定说。

  否定说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上述观点缺乏明确的刑法总则依据。因为,现在难以对《刑法》总则第25条第1款规定的;二人以上;的;人;解释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的主体。单位本身没有意识和行为,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之间不可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此外刑法对于共同犯罪规定中的;人;再怎么扩张解释,都难以解释为单位,因为单位与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二人以上;只能解释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据此,对于若干个单位伙同实施的犯罪,应当也只能根据各个单位在犯罪的犯罪情节,分别依照有关刑法规定进行处罚,而没有必要像对自然人的共同犯罪那样,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进行处罚。另外,对于单位与自然人伙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同样没有依据以共同犯罪论处。

  肯定说认为,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和单位,这样就使单位共同犯罪的观点在新刑法中找到相应的刑法总则依据。既然;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有单位参与的共同故意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从而肯定单位可以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

  目前,肯定说占主流地位。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能力的单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什么意思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